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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婚不久便离婚 男方变卖财产私吞获刑责

来源:淮南曹军律师刑事辩护维权网作者:安徽淮南律师时间:2014-12-22

  据介绍,阿明和小红通过网恋认识并结婚,双方婚后不久就因生活琐事分居,最终到法院要求离婚。金湾法院审理后,判决准许离婚;车辆、房产等共有财产归男方所有,但男方须向女方支付财产折价款13万余元。

  男方随后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。上诉期间,男方将房屋出售(得款49万余元),并让买房者将房款存放在指定的他人账户上。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,男方随即向中级法院撤回上诉。

  此后不久,女方向法院提供男方“有房有车”的财产线索,要求男方支付判决确定的财产折价款。金湾法院受理后,通过多种手段查询男方名下的财产,发现车辆与房产均已转让给了他人,男子名下也无任何存款记录。经法院多次传唤,男子拒不出面履行生效判决。

  法官认为,阿明蓄意转移财产,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,却拒不履行,根据规定,该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将面临最高三年刑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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